“我知道了,鸣哥,你怎么说,我怎么做喽!下次再有人在我面前说长道短,我一定会狠狠反击回去。”她握紧小拳,虚张声势地说。
“能了解最好。”他轻轻地牵起她的手,看着她犹带天真的脸,真的真的好舍不得她。
原来他也不算聪明,一辈子计划东、计划西,结果呢?死到临头,一切成空。
而身边与他最亲密的妻子,过去他花费最少心思在她身上,然而她却自然而然融入了他的生活。
她就像空气一样,存在得太自然了,很容易就会被忽略;只有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,人们才会想起空气的重要性,也才会懂得去珍惜它。
现在他就是这样;不过他的情况还要惨上一些,即便费尽心思想去珍惜,也没有时间了。
他每多喘口气,生命就少上一刻,就像是握在手中的沙一样,迅速地消逝着。
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还看不够她、还要不够她,但是他有什么办法来跟死神对抗?他只是个凡人,只能用凡人的方法来珍惜她——再找另一个男人来保护她。
他加快动作给她化妆,将她装扮得就像跳跃在森林中的精灵,美丽、虚幻又天真。
连魏绣蓉都不敢相信自己有变成这样的一天,真的完全不像她。
差太多了,她几乎没有办法接受。当然,结果是美好的,可惜过程太辛苦,她绝不愿意再来一回。
她还是习惯做她的乡下小村姑。
但李鸣似乎很满意不只,他好像激动得都快掉眼泪了。就当她温柔地哄哄老公好了,她绽出愉悦的笑容,望着他的眼神就像在看着庙堂上高高供奉着的神尊。
“鸣哥,你好厉害。这根本就是化腐朽为神奇了嘛!”
李鸣也有几分得意。“走,我们回酒店去,让那群家伙好好开一下眼界,教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叫美女。”
他这算是杠上了吗?
谁知道?魏绣蓉耸耸肩,也罢,只要他喜欢,反正忙的又不是她,那就随便喽!
李鸣和魏绣蓉再度回到公爵酒店,却又同时呆了。
原来公司里那些人见自家老大气鼓鼓地拉着老婆走了,就知道这记马屁是拍在马腿上了,当下连忙想办法弥补。
于是,一时间大伙儿奔相走告,家在附近的赶紧回家换上休闲服,顺便带老婆、孩子一同往酒店集合。
总裁交代的,要热闹、要联谊嘛!
至于那些家远一点的,只好就近找家服饰店,随便买条牛仔裤、衬衫换上。
女孩子比较惨一些,脸上那些妆啊、发型、配件全都要换,乐得附近几家超市、量贩店小发了笔横财。
当然,在这一片“平凡”中,盛装的李鸣在魏绣蓉又显得突出了。
说到这点,得先让魏绣蓉吐几口苦水,想她从一介小村姑变身成堪称美女的模样,足足耗费了三个小时才算大功告成。
而李鸣这个大帅哥却只是换套西装,整个人的气质就起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,从斯文读书人变成了高贵俊秀的王子。
所以说人比人气死人吧!天生长得好看的人,就算随便穿,也有一番气势。
至于平凡人,那可就要劳心劳力、流汗兼流血,才能构得上一点点美丽的门槛了。
不过魏绣蓉这番委屈也没有白费,在“好舒适”有限公司所有女性员工都卸下完美面具后,什么粉刺、斑点、黑眼圈都显露出来了,反倒衬得清秀水灵的魏绣蓉更加出尘脱俗。
而且刚才大家都看过她的素颜了,虽然只有“平凡”二字足以形容,却也没有什么瑕疵。
相反地,不久前还是晚宴娇客的众美女们,那卸完妆后的样子嗯,好看的也是有啦!但前后落差大到有如云泥之别的也不在少数。
这样比较之下,魏绣蓉的优点整个给突显了出来。
开始有人赞起李鸣的慧眼识美人。毕竟,要从那层层厚粉下看穿一个人的真面目,没有几分实力,根本想都不要想。
美丽的东西人人喜爱,渐渐地,终于有人试探性地去和魏绣蓉聊天。尤以男性居多,没办法,色不迷人人自迷嘛!
好些刚被自家老爸、老妈叫来充场面的孩子,更爱接近这位美丽又带有亲和力的大姊姊。
不多时,魏绣蓉身边开始围起一圈人。
老婆总算受欢迎了,李鸣心底是又感慨、又无比的愤怒。
真是奇怪,刚才大伙儿排斥她,他生气。
现在,公司的同仁们都接受她了,甚至有几个明显流露出对她的欣赏;他居然火得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全给挖出来。
他他嫉妒啊!
那是他老婆耶!就算他快死了,起码他现在还没死啊!他们这么快就想骑在他头上,这真是可恨啊!
他生气、他发火、他郁闷得几乎要得内伤。
眼看着包围魏绣蓉的圈子越来越大,喔又是那个混蛋王立伟,本来还在门口叫魏绣蓉欧巴桑的,现在居然敢对着她流口水。